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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委书记王良对“以案说法”普法新模式提出明确要求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编辑:李丹 时间:2016/9/12

本网2016年9月9日讯  通讯员张爱亮报道  近 日,在山东省莱芜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上,莱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领导小组组长王良听取了市司法局作的《关于创新媒体“以案说 法”普法新模式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对创新媒体“以案说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创新媒体“以案说法”普法新模式的工作方案》。

王 良指出,“以案说法”是莱芜市普法工作的探索创新,也是普法工作的有效载体,对于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引导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有重要意义。一要强 化普法责任。坚持法治宣传与法律实施相互结合,用“生动、鲜活、具体、形象”的案例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推广,引导人民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 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二要提高普法实效。用好各类媒体阵地,把法治观念传递到社会每个角 落;积极推动普法进社区等工作载体,为广大群众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努力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普法格局。三要注重贴近群众。筛选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 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案例,让老百姓愿意看、看得懂、记得住、用得着。四要坚持法德并举。既要用反面典型来给人警示,也要用正面典型来弘扬正气,进一 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和道德修养,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莱 芜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创新媒体“以案说法”普法新模式纳入了全市全面深化改革总体规划,列为2016年全市特色改革事项之一,并明确由市司法局为 牵头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今年以来,莱芜市司法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协调市直政法各部门在各媒体设立“以案说法”栏目,先后在莱芜电视台 制作播出“以案说法”节目16期;在《山东法制报》《莱芜日报》《鲁中晨刊》刊登典型案例26个;在莱芜普法网、莱芜普法微信等设立“以案说法”专栏,刊 登典型案例40多个,通过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使广大干部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学法懂法用法,进一步增强了普法宣传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下一步,莱芜市司法局 将积极协调政法各部门,在莱芜电视台整合设立“以案说法”栏目,进一步创新形式,增加期数。整合政法各部门在《莱芜日报》《鲁中晨刊》的合作专栏,统一设 立“以案说法”子栏目,分期刊登法治案例40个。在政法各部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设立“以案说法”专栏,登载法治案例不少于80 个。通过“以案说法”,把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实践变成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的过程,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为推动“四个发展”、建设“五个莱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山东省莱芜市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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