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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猝死引纠纷,依法耐心终得解

来源: 编辑:gw 时间:2016/3/3

     2015年8月4日下午,新桥镇突然接到一起关于大庄村委路口某厂工人上班期间猝死的纠纷案件。据悉,死者廖某,现年47岁,于2015年7月30日上午七时被其工友发现仰卧在厂房,急救中心达到后证实廖某身亡。直至下午14时许,死者家属因对死者死亡的原因存有怀疑,将尸体放置在面包车里,并停放在印刷厂门前。随后,厂方负责人与死者家属因赔偿问题协商不成,为防事态恶化。新桥镇司法所接到调解此次纠纷任务后,当即组织调解员对该案件进行调查了解,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由于当时双方的情绪比较激动,调查员决定分别召开单方调解会。会上,死者家属一开口便以在上班期间死亡,只能按工死亡来处理,不能按其他事故处理为由,提出最少要45万元的赔偿款。然而厂方对死者家属要求赔偿的数额坚决不接受,并表示只能以赔偿25万元的基准作为考虑。面对这种双方各抒己见、互不相让的态度,调解工作又再次陷入僵局。

     新桥镇司法所的人民调解员竭力安抚双方的情绪后,再次向双方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阐明各自的权利、义务以及案件的性质、补偿的标准依据,同时因死者家属提出的赔偿数额较大,且超出法律规定的金额,调解员表示希望双方各退让一步。经过调解员五个小时依法引理,耐心劝说下,双方终于作出让步,最终以35万元的赔偿款调解成功。一起工亡事故在新桥司法所人民调解员依法耐心的工作下得到圆满的解决。

    (通讯员:施锦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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